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09月26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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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送平板”誘導消費者貸款

省市場監管局公布8起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

漫畫/劉晨陽

為有效凝聚社會共識,引導經營者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進一步增強消費者依法維權意識,9月24日,省市場監管局公布8起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包括誘導消費者貸款、格式合同、強制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影院要求消費者購買3D眼鏡被罰

2024年12月16日,新余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反映某汽車美容會所自2023年8月起收取消費者預付款并辦理洗車卡,但2023年10月底未提前告知就擅自關閉經營場所,未退還會員卡余額,也未提供其他解決措施。經核實,該汽車美容會所未退款金額為2864.9元。該局執法人員對經營者進行普法教育后,經營者退還1880元,剩余984.9元未退。

據介紹,該汽車美容會所的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2025年4月11日,新余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汽車美容會所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款1.67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2月4日,分宜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在分宜縣某影院觀影時,被要求購買3D眼鏡。2025年2月5日,執法人員對該影院不提供免費3D眼鏡觀影的行為進行約談,并下達了建議書,督促其即知即改。2025年2月6日,分宜縣市場監管局又接到市民舉報,該影院要求消費者購買3D眼鏡。當日,執法人員對該影院進行了檢查。經查,2025年2月5日至6日,該影院共銷售3D電影票2500余張,銷售3D眼鏡71副,眼鏡銷售額408元,違法所得總計265.8元。

據了解,該影院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2025年2月13日,分宜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沒款531.6元的行政處罰。

食品店使用不合格電子秤

2025年5月20日,有消費者到信豐縣市場監管局反映,5月19日中午,某商家以搞活動為由贈送平板,告知充值便可以在某平臺購買商品,實際是開通了花唄分期貸款服務,要求商家全額退款。

經查,該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屬實。信豐縣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組織雙方調解,商家退還消費者7000元充值款。

2025年3月26日,遂川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羅某投訴,反映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不肯撤銷訂單,不肯退還購車訂金”。經查,該公司與投訴人簽訂的合同中,交驗車方式第1條的內容為“雙方簽字確認完成交車,乙方一經交付,乙方不得要求退車”。同時,合同中甲方未簽字,簽署手續不齊全。當事人稱,沿用了前公司遺留的合同,直到案發才知道合同有問題,現在已改用了新的電子合同,原合同已簽訂了5份。

據介紹,該公司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或者限制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選擇訴訟或者仲裁解決消費爭議、選擇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等權利。

經市場監管部門調解,該公司將5000元訂金退還給投訴人,雙方達成一致。同時,遂川縣市場監管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8000元。

2025年2月21日,撫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某食品店使用不合格電子秤,存在缺斤少兩行為。經查,2024年11月,該食品店在撫州市貿易廣場花195元購買了一臺電子秤,商家對其進行了調整,使稱重1千克的貨物可多得幾十克。該食品店負責人供述,只是偶爾使用有問題的電子秤,銷售金額2100元,通過缺斤少兩獲利210元。事后,該食品店負責人主動張貼公告承認錯誤,并改正。

2025年3月,撫州市市場監管局責令該食品店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沒收不合格電子秤、沒收違法所得2100元和罰款400元的行政處罰。

農莊強制收取空調費

2024年9月5日,婺源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消費者投訴,對某農莊進行檢查,發現其在一樓大廳的墻上張貼了內容為“本店吹空調的同學平均每人要消費十五元”和“在本店吹空調要在本店消費,注意請勿帶外面吃的進店”的告示。經查,該農莊強制收取空調費,且不允許消費者自帶食品入店,由于其未做銷售記錄,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據介紹,該農莊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婺源縣市場監管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年初,南昌市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向顧客發放包含“高通過率”“押中原題”等內容的宣傳冊。經查,自2024年1月起,該公司制作了250冊宣傳冊,費用9000元。宣傳冊內容存在多項違規,其中宣稱“江西本土11年以上教齡大咖授課”,但無法提供相關教師的教齡證明;使用“成功押中兩題”“上課講過原題”等表述作推薦;虛構“12人通過10人”等內容。

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消除影響,并按廣告費用三倍處以罰款2.6萬元。同時,要求該公司對消費者進行合理賠償,積極處理消費者投訴。

弋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時發現,某內衣店會員卡標注“最終解釋權歸本專賣店所有”的內容。經核實,該內衣店在銷售產品時,為刺激消費者購買提高銷量,向消費者推銷99元辦理會員卡,會員卡反面印刷宣傳廣告,并標注“免費領取九個月內褲,價值540元(一個月領一條)限本人領取。最終解釋權歸本專賣店所有”等內容。

據了解,該內衣店的行為違反了《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規定,2024年10月21日,弋陽縣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予以改正、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文/程宇 首席記者王琨)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全來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