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詐騙被公訴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近日,全南縣人民檢察院審查了一起用拆遷安置房詐騙案件,被告人王某(化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房屋、購買假房產證等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涉嫌詐騙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2024年3月,全南縣男子王某向李某(化名)借錢,因此前王某身上的債務一直未償還,故李某不愿借錢給王某,王某便虛構其本人已拆遷補到了三套房屋在縣城某小區安置房,二人約定時間去該小區看房。王某為了讓李某相信其名下有房,利用假房產證騙取李某的信任。事后,王某與李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等房屋過戶后,房屋的價格折抵此前王某欠李某之前的債務,李某陸續支付了10萬元給王某。
得手之后,王某再次虛構了同小區一套房屋,并聲稱可以賣給李某的親屬,李某替其親屬支付了部分房款給王某。2024年7月中旬,李某拿房產證去全南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時,工作人員告知該房產證是假的,李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依法查詢發現,上述兩處某小區房產均不在王某名下。
全南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房屋、購買假房產證等方式騙取他人財物,詐騙金額合計124406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院經依法審理,以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檢察官提醒,在買房等涉及金額較大的重大買賣時,面對所謂“低價轉讓”“熟人優惠”等誘惑,請一定要擦亮眼睛。重大買賣務必要格外謹慎,嚴格按照正規渠道購房,如買房務必要核實房屋信息以及中介等人員身份的真實性。支付定金、首付款等購房錢款時,務必存入銀行資金監管賬戶而非中介等人員私人賬戶。同時,認真了解購房資質、流程、手續等信息并確認房屋相關證件是否真實齊全,一旦發現被騙,第一時間報案,盡快止損。
(曾麗梅)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全來龍